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纠纷中,律师费是由委托人支付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合同里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或者败诉方恶意诉讼、滥用权利,法院可能会裁定败诉方承担一部分或全部费用。
通常来说,律师费是由委托人来支付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对方自愿承担律师费,或者合同里明确规定败诉方需要承担律师费,那么在诉讼或仲裁中,让对方支付律师费的请求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费的支付责任就可以转移到责任方或者合同里约定的败诉方身上。
名誉侵权纠纷案件胜诉方与败诉方律师费承担需视情况而定。按国际惯例,律师费一般由委托方承担。但特定情况下,法庭可能判决败诉方支付,如合同明确约定或知识产权案件中原告胜诉且提出相关费用请求。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方承担,即“谁请律师谁付费”。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律师构成合同关系,只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法院可判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合同自由原则下,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并得到法律支持。合同起草者应考虑将律师费列入违约赔偿范围,并明确写出“律师费”字样。原告需提供委托合同和律师费发票作为凭证。
败诉方通常不承担律师费,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但特定情况下,如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知识产权纠纷、担保权纠纷、不正当竞争、人身损害赔偿等,律师费可能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案件也可约定败诉方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