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伤残鉴定主要有两种委托方式。
其一,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委托,这是较为常见的途径。
在诸如交通事故这类涉及人身
损害赔偿的案件里,大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当事人的申请而去实施委托操作。
其二,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委托那些具备相应资质的
司法鉴定机构。
要是当事人对已做出的伤残鉴定结果存在不同意见,那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的。
而那些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批准,这样才能
保证其合法性。
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鉴定人员,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地进行鉴定工作。
同时,机构还配备了先进的专业设备,为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委托伤残鉴定这个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所选择的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且具备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以及准确,从而为当事人的权益提供可靠的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其申请委托某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小朱对鉴定结果不满,欲自行委托另一机构
重新鉴定,但该机构资质存疑,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是常见途径,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按程序操作能保障一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当事人虽可自行委托,但所选机构须具备资质,像小朱欲委托的存疑机构若未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其鉴定结果可能不被认可。
3、确保鉴定机构合法专业,才能保障鉴定结果客观准确,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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