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在追尾事故中,追尾者通常需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其保险公司需负责两车的修理费用。而被追尾者则依据交通强制保险条例,享有无责赔偿权益。这一赔偿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为支付。这种规定确保了事故双方都能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维护了道路交通的公平与安全。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保险可理赔。先报警,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再通知保险公司查勘,双方到指定地点拆解定损。修复后,携带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办理理赔手续。超出保险金额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当权益受损时,受损方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如果交通事故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无需赔偿,由侵权人承担损失。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了解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归属,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权: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调解,寻求公正赔偿;若不成,可向所属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最后,若前两者均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追尾事故的责任方需承担双方车辆的全部修理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而受害者则能通过交强险获得无责任赔偿。遇到追尾,保险人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告以启动理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