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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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民事律师不能直接会见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面谈权利由刑事辩护律师代为行使。刑事辩护律师接委托后可依程序和证明文件与当事人面谈。若民事案与刑事案有间接联系,民事律师在特殊情形下,通过合作或授权可参与相关环节,但这非普遍现象,一般民事律师不能常规与刑案当事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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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纠纷领域,公安机关处理有明确界限。单纯经济纠纷如合同违约、债务纠纷等属民事范畴,公安机关一般不直接处理。但若出现涉嫌经济犯罪行为,如诈骗、非法集资、职务侵占等,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讯问嫌疑人等,认定犯罪事实且证据充分后移送检察机关。当事人若觉有犯罪行为可报案,公安会判断管辖并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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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的追诉期限按具体犯罪法定最高刑确定,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十年,十年以上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如需追诉要报最高检核准。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追诉期内司法机关有追诉权,特殊情况经核准超期也可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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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处理时限,要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和诉讼环节制定办理期限标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批捕后侦查扣押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可申请延长一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在一个月内裁定,重大复杂可延长半月;审判阶段,法院应在两个月内判决,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