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父母的共有财产权在离婚时适用于夫妻双方,应平分。但子女如非婚生或未获父母明确赠予,通常无法参与父母的财产分割。只有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子女才可能获得部分遗产。
未成年人在离婚与家庭财产分割中无权享有权益,因为他们并非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定权利人。夫妻对家庭财产拥有专属支配和管理权,故在未获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儿童不得参与财产分配。
离婚时,子女通常不享有争夺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法定夫妻共同所有。作为非法定财产持有者,子女无权参与父母的财产分配决定。
夫妻财产分配协议通常不涉及子女,因离婚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双方。但若父母明确书面同意,可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予子女,此时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赋予夫妻在终止关系时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双方可自主决定将部分或全部财产给予子女,但个人财产归属明确,所有人有权自由赠予子女,无需另一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