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然而公司账户上却没有钱时,首先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
强制执行。
法院会全面地查询公司的各类财产状况,包括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名下的房产信息以及车辆的登记情况等。
通过这样细致的查询,能够尽可能地找出公司可用于履行裁决义务的财产。
2.为了促使公司尽快筹集到资金来履行裁决义务,
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探讨分期付款等方式。
这种方式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的一次性还款压力,又能
保证裁决的逐步执行,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逐步实现。
3.如果发现公司存在隐匿财产或者
转移财产的行为,劳动者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行为。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裁决的执行,保障裁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劳动者需要持续关注公司的后续经营情况,一旦发现公司有资金流入,应及时向法院报告。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法院及时掌握公司的资金动态,以便继续执行裁决,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5.倘若公司已经进入
破产程序,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及时
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分配。
在破产程序中,通过申报债权,劳动者可以在公司的
破产财产分配中获得相应的份额,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者在面对公司无钱履行裁决义务的情况时,要保持积极主动的态度,充分利用法律途径,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账户没钱。小朱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公司财产。小朱与公司协商分期付款,又发现公司似有隐匿财产行为,且公司后续有资金流入,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小朱申报债权。争议点在于如何保障小朱权益。
案情分析:1、小朱
申请强制执行合理合法,法院全面查询财产能最大程度查找公司可执行财产。
2、协商分期付款有助于裁决逐步执行,平衡双方利益。
3、申请撤销公司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可防止公司逃避执行。
4、小朱及时报告公司资金流入情况,利于法院继续执行。
5、
公司破产时小朱申报债权,能在破产分配中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