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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确认之诉有遗嘱怎么办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继承权确认之诉中,若存在遗嘱,可参照以下要点妥善处理:
一、遗嘱的有效性审查
遗嘱的有效性是处理此类诉讼的基础。
一方面,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确保字迹清晰、连贯,之后需由遗嘱人本人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
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实质要件。
比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若遗嘱在形式或实质方面存在瑕疵,比如自书遗嘱非本人亲笔书写,或是遗嘱人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状态,都可能对其效力产生影响。
二、真实意思表示确认
确认遗嘱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至关重要。
要仔细排查是否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干扰意思表示的情况。
例如,他人通过欺骗手段使遗嘱人做出违背自身真实想法的财产分配决定,或者以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等方式强迫遗嘱人立下特定遗嘱,此类情形下的遗嘱均不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三、遗嘱优先原则
若遗嘱经审查有效,通常应依照遗嘱内容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案。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凭借此遗嘱主张自身的继承权,按照遗嘱所规定的份额和方式继承遗产。
四、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若未作保留,这部分遗嘱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有遗嘱的继承权确认之诉重点在于全面审查遗嘱效力,进而据此准确确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小李依据小朱所立自书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小胡却称遗嘱非小朱亲笔书写且立遗嘱时小朱神志不清,同时指出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丽留份额,双方就遗嘱效力及继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有效性,若小胡能证明遗嘱非小朱亲笔书写或立遗嘱时小朱神志不清,该遗嘱可能因形式或实质要件瑕疵而无效。
2、若存在他人欺诈、胁迫小朱立遗嘱的情况,此遗嘱不能体现小朱真实意愿,应认定无效。
3、若遗嘱有效,应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指定继承人可据此主张继承权。
4、若遗嘱未给小丽留必要份额,该部分内容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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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

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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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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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比如现金等)。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当事人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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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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