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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99人
律师解析:
继承案件中,确定管辖法院有相应规则,具体如下:
一、专属管辖
在涉及继承遗产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中,其管辖法院有着明确且特定的规定,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这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其进行变更。
这里的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需要进一步明确。
它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其在户籍登记上所标注的地址;二是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自己原本的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就医的地方不被认定为经常居住地。
对于主要遗产所在地而言,当遗产分布在多个地方,且处于不同法院的辖区范围时,就需要对遗产进行区分,明确主要遗产和一般遗产。
其中,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对该继承案件具有管辖权
二、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
当出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形时,这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拥有对该继承案件的管辖权。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从中选择一个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在继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因继承小静遗产产生纠纷。小静死亡时户籍所在地在A市,但其在B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非住院就医)。其遗产分布在A市、B市和C市,关于哪个是主要遗产所在地存在争议,且三人对管辖法院选择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专属管辖规则,A市作为小静死亡时户籍所在地,B市作为经常居住地,这两地及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当事人不能协议变更。
2、当出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A市、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小朱、小李、小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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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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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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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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