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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遗嘱是否生效

时间:2025.01.0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手写遗嘱也就是自书遗嘱,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些条件:
1.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这件事,要求遗嘱人在立遗嘱的那一刻,必须具备清晰的意识和正常的认知水平。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能准确地理解相关事务,并且可以正确地把自己内心的想法通过语言或者文字表达出来。
比如,一个处于昏迷状态或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想法,不存在被他人欺骗、强迫或者诱导等情况。
也就是说,遗嘱所表达的对财产的分配等意愿,是遗嘱人自愿做出的决定。
3.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不能将属于国家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4.形式要求: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此外,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要是对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据法律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临终前手写一份遗嘱,将自己财产分配给小李和小胡。但小静称小朱当时意识不清,遗嘱应无效;小丽则质疑遗嘱非小朱真实意愿,是受小李胁迫所写,且怀疑签名日期有假,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意识状态,若能证明小朱立遗嘱时处于昏迷或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状态,依据“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可能无效。
2、若有证据表明小朱是受胁迫写下遗嘱,违反“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效力存疑。
3、若签名日期造假,不满足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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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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