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农村房子女儿外嫁了可不可以继续

农村房子女儿外嫁了可不可以继续

时间:2025.01.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子外嫁女儿能否继续享有相关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所有权方面
在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对外嫁女儿的权益有着重要影响。
若房屋是女儿依法继承所得,比如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女儿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那么她对该房屋就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
即便外嫁,她依然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处置该房屋,比如进行合理的修缮、维护,或者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房屋出租获取收益等。
另外,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女儿,通过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确定了赠与关系,女儿同样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外嫁后也能继续享有相关权益。
二、宅基地使用权方面
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连。
外嫁女儿若户籍仍保留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般来说,她可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正常使用宅基地及上面的房屋。
但如果户籍已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就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不过,房屋作为她的私有财产,她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综上所述,外嫁女儿对农村房子的权益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房屋产权归属以及女儿的户籍情况是关键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外嫁后,其父母去世,她依法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小胡认为外嫁女不应享有房屋权益,主张小朱不能处置该房屋。同时,小丽外嫁后户籍迁出,她能否继续使用宅基地也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房屋所有权方面,小朱依法继承父母房屋,对该房屋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可自由决定修缮、出租等处置方式,小胡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2、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小丽户籍已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自然灭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不在小区住不可以不交物业费。1、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2、物业管理费在......

依法律规定,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可以通过付清全部银行贷款或办理转按揭手续买卖过户。当事人应携带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持产权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注......

依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后不过户也不会失效,除非在办理网签手续的时候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多久不过户会失效,否则网签无论多久都不会失效。二手房网签的效力与过户没有必然的联系。依法......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咨询该律师
  • 二手房违约合同怎么赔偿损失

    4496人阅读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价款的支付: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房屋质量问题三倍赔偿规定是什么?

    16896人阅读

    房屋质量问题三倍赔偿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如果在房屋销售合同当中已经明确的约定了具体因为质量问题存在的赔偿,按照约定为准。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条款的约定。

  • 在我国什么构成诈骗行为?

    2111人阅读

    在我国构成诈骗的行为的一般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从而使得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是什么?

    4656人阅读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或者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所签订的合同。当然了,如果说是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的话,也是会导致合同是属于无效,所以都是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