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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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诈骗与诈骗罪紧密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诈骗公私财物不同数额及情节有明确量刑规定,“数额较大”(3000元到1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3万元到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量刑更重。但具体量刑不能仅依数额,还需综合多种因素。若涉其他犯罪,要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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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十五岁青少年引发诈骗案,因未满十六周岁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行为并非不受制约。权威部门可责令法定监护人管教,严重时送交专门教育机构矫治。受损当事人可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以教育、感化、修复为主,家庭和社会应重视引导,助其树立正确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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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决盗窃罪与诈骗罪构成的牵连犯时,要综合考量罪行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要素。两种罪行牵连时法院依最严重罪名定罪量刑,如盗窃为诈骗目的且诈骗更严重则以诈骗罪审判量刑,法院会严谨分析犯罪手段、涉案金额、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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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自己的卡被用于洗钱,应先终止相关行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陈述详情。从法律看,虽可能有刑事风险,但能证实被骗且无洗钱主观意图是认定犯罪的重要考量。报案时要提供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配合司法调查。若卡有洗钱风险被银行监管,也要按规定配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