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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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购置不动产且产权登记于其子女名下,首付款为该子女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与财产增值部分,离婚诉讼时,依顾及未成年子女利益、尊重女性权益和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适当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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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资为子女购置不动产,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予,为其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赠予,是共同财产。若夫妻对该不动产所有权归属有书面协议,则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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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付房屋首付款,离婚分配细节复杂。若房产仅登记于一方名下且父母有文件表明仅赠与自己子女,首付款为该方个人财产,贷款偿还和资产增值为夫妻共有财产;若房产登记双方名下,首付款一般视为共同赠与,法院会综合出资、婚姻时长等因素公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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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单独出资购房并将产权记于己方子女名下,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不动产归该方所有;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且物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除另有约定外,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