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涉刑
强制执行主要针对的是
被执行人自身的财产,通常不会去执行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
执行活动应当以被执行人的
个人财产作为界限,这是基本原则。
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有所不同,比如被执行人与父母的财产出现混同的状况,也就是说分不清哪些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哪些是父母的财产了;或者父母主动为被执行人的
债务提供了
担保,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财产可能会被涉及到执行。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地把被执行人的财产和其亲属的财产区分开来,这是为了切实保障亲属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执行而对亲属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当然,到底是否会涉及到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
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如果大家对于涉刑强制执行方面的具体问题有疑惑,那么建议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
专业律师能够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件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
当事人更好地应对涉刑强制执行相关的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被判处
刑罚且面临强制执行,小朱名下财产不足以偿债。执行人员欲对小朱父母财产进行执行,小朱父母提出异议,认为不应执行他们的财产。执行方表示小朱可能存在与父母财产混同情况,小朱父母否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正常情况下涉刑强制执行以被执行人自身财产为限,执行方需遵守此原则。
2、若执行方认为存在财产混同情况,应拿出确切证据,不能仅凭猜测执行小朱父母财产,否则就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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