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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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责任清晰且对方有保险,可让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垫付抢救费等,修车费可协商由保险公司与修车厂结算。若协商无果自己垫付修车费,需留存相关费用凭证,之后可通过交警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让对方承担修车费、车辆贬值损失(如有)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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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情形下,误工费和交通费应由全责方承担。误工费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证据,按实际误工损失计算赔偿额。交通费是与事故相关的必要交通费用,要留存票据为证。若全责方拒付,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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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交通事故对方拒赔的情况下,首先要收集相关重要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清单、现场照片、拒赔沟通记录等。接着精心撰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故经过和拒赔情况。然后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胜诉可要求对方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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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打车费用属间接性损失,若对方负全责,需承担因其侵权带来的所有合理损失,打车费是车辆受损无法正常使用时满足出行需求的合理支出。可与全责方协商支付,协商不成可在诉讼中主张,要保存打车票据等证据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