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关于审判程序的细节及规定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阐述,在此过程中,受害者可选择免于亲自出席,而是由指定的诉讼代理人为其代行权利。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原告方则为检察机关。仅有检察机关享有决定是否提出诉讼或终止诉讼(即不起诉)、以及在已进入司法程序后,决定是否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力;另外,对于法院做出的不利判决,检察机关亦有权考虑是否提起上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的处理流程有明确规定。被害人如不愿出庭,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席。检察机关在此类案件中为原告方,具有决定提起、撤销刑事诉讼的权力,并对法院判决有异议时可决定是否上诉。
在强奸案件的审讯与量刑中,受害者可根据意愿选择是否出席法庭,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法院在开庭前应询问受害者意愿,并转达给检察院。受害者应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减少生活压力。
在公诉案件中,主要诉讼角色为检察院和被告人,因此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必须亲自出庭。但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起诉主体,通常需要亲自到庭,并有权选择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席。这样的规定确保了被害人在自诉案件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体现了法庭对被害人陈述的重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伤害罪开庭受害人需要出庭吗,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