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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赠与子女房子可以撤销赠与吗

时间:2024.12.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43人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一般情形下,离婚时把房子赠与给子女的这种情况呢,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进行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哦。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转移之前,是能够撤销赠与的呢。
这里要注意啦,那些经过公证了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适用前面所说的那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啦。
当离婚的时候把房子赠与给子女,如果这个房产还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呢,那么作为赠与人的那一方也就是离婚的那一个人,是有权去撤销这个赠与的哦。
不过呢,如果已经把过户登记给办理好了,除非出现了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一些法定的情形,不然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这个赠与的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协议将共同房产赠与儿子小胡。但尚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小朱就反悔想要撤销赠与,小李不同意,认为既然已经约定好就不应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此案件中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小朱有权撤销。
2、该赠与不属于经过公证或带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适用不可撤销的特殊规定。所以小朱在房产过户前撤销赠与的行为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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