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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病情严重了还能赔偿吗

时间:2024.12.31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1.当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如果病情进一步加重,劳动者依然有权利去主张赔偿
-比如,一位劳动者在经历了工伤鉴定后,原本的工伤伤势本已确定,但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病情却突然恶化,出现了诸如疼痛加剧、功能障碍加重等情况。
这种因工伤而导致的病情变化,毫无疑问是属于工伤后续治疗的范畴之内的。
2.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可以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用人单位提出后续治疗费用的主张。
除了后续治疗费用,还可以争取停工留薪期工资,即在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原工资标准继续支付的工资。
另外,对于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还可以申请伤残津贴,以保障其在因工伤致残后的生活。
3.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者一旦发现病情加重,必须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并且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凭证,这些医疗凭证将在后续的索赔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证据作用。
同时,劳动者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及时提出赔偿请求。
如果超过了法定时效,那么劳动者将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这将给他们的权益带来极大的损失。
所以,劳动者一定要重视工伤后的相关事宜,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伤鉴定后,工伤伤势原本已确定。但之后病情突然加重,出现疼痛加剧、功能障碍加重等情况。小朱向小李所在的用人单位主张后续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小朱停工治疗期间)以及伤残津贴(若达到伤残等级),小李对小朱的部分诉求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病情加重属工伤后续治疗范畴,依据法规有权主张赔偿。
2、小朱应提供如就医凭证等证据,且需在法定时效内提出请求,否则权益难获法律支持。
3、小李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小朱合理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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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玉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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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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