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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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若双方承担五五责任,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双方按50%比例分担,如医疗费用超限额部分双方各担一半。其他赔偿项目同理。具体赔偿数额依实际损失算,要考虑受伤程度、财产损失等。相关凭证、证据要保留以便理赔,若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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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尾且负全责的情况下,需赔偿对方合理打车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事故致他人财产受损,侵权方应赔偿。打车费用属因事故让对方增加的合理开销,属财产损失范畴,但赔偿费用须必要且合理,要有相关票据证明。若费用不合理,可协商或诉讼处理,总之要担对方合理打车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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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全责造成我方经济损失时,可通过协商或起诉获得赔偿。协商较方便,双方就损失金额与赔偿方式沟通,达成一致签协议;协商不成则起诉。诉讼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单据、财产损失清单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判决,赔偿范围含直接与间接损失。要留存好证据,以便有力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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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无力偿还时,可采取积极措施。与对方协商分期偿还或制定还款计划;若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扣押、拍卖财产偿债,但会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求。无履行能力时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有能力后再恢复。被执行人有失信风险要主动与法院沟通争取解除限制,应积极合法解决问题,而非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