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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4.12.3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65人
律师解析:
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法律效力
其一,当协议内容未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内心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已经实际履行时,一般是有效的。
比如,协议清晰地规定了同居期间财产的划分方式,如哪些财产归哪方所有,以及债务的承担主体等具体事项,并且双方都签字予以确认。
这样的协议能够明确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和责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其二,倘若协议中包含了子女抚养等与身份关系相关的内容,通常需要经过法院的确认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子女抚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和福祉,不能仅仅依靠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决。
此外,若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这种情况下,协议的效力会受到影响,以保护受欺诈或胁迫一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务必确保协议内容合法、真实且公平,这样才能避免后续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多年后决定分开,他们签订了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协议中规定了财产划分,小朱认为公平,小李却觉得自己分得太少存在欺诈。同时协议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小胡作为孩子亲属认为不应仅凭此协议确定抚养关系。

案情分析:

1、关于财产划分,若协议未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愿且已履行则有效,小李若主张欺诈需举证。
2、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因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仅协议约定是不够的,需法院审查确认,小胡的担忧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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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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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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