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通常,股东在法定出资期限未满前,无需为公司债务负责。根据我国法律,未到期出资不等同于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这类股东通常不承担债务。但公司破产时,即使出资期限未满,股东也必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通常,股东在法定出资期限未满前,无需为公司债务负责。根据我国法律,未到期出资不等同于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这类股东通常不承担债务。但公司破产时,即使出资期限未满,股东也必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股东需按认缴出资额承担债务责任,公司则依据注册资本负担债务。股东认购股份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出资。如实际出资与承诺不符,债务责任仍按最初认购额计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到位,是股东和公司应尽的责任。
股东若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全额履行出资义务。若公司债权人因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无法获得全部清偿,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需按认缴出资额承担债务责任,公司则依据注册资本负担债务。股东认购股份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出资。如实际出资与承诺不符,债务责任仍按最初认购额计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到位,是股东和公司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