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俩都愿意,并且在离婚协议里所有条款都达成一致,而且资料也都准备好,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后,要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能亲自去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离婚证,当天就能拿到。但是,如果在冷静期里,任何一方撤销了申请,或者过了期限也没提出发证的请求,那这段婚姻关系就离不成了。
是否在收到离婚判决书后便已完成离婚程序如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欲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依循此途径进行。但若协商无果,双方便可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事实与法条做出公正判断,判定是否同意离婚。所谓“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方主动提交诉讼至法院,请求依据法院审判的结果确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若法院最终裁定,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则将向当事人发出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法院签署了离婚协议并非意味着已经完成离婚手续,除非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且在经过30日的冷静期后获得正式颁发的离婚证书。除此之外,若能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并由双方签收,调解书也将被视为离婚凭证,从而正式结束婚姻关系。
判决书能否替代离婚证书法庭所作出之判决书并不能替代离婚证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两种主要途径可供选择以实现离婚之目的,即:协议离婚以及提起诉讼离婚。
当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感到无法挽回之时,诉讼离婚成为了最后的选择。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首先要明确的是法院会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在审判过程中,若适用简易程序加以审判,那么法院将在最短三个月内得出公正而权威的离婚判决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书将于宣判后十日内送达到案情涉及的当事人手中,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了解判决内容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