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因伤残程度鉴定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诉讼请求方负担。若鉴定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实施,则鉴定所需费用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反之,如当事人为确定相应索赔事项而自主决定进行伤残鉴定的,则其自负相关鉴定费用。
在现代社会,工伤事故频繁,经济损失赔偿成为焦点。进行伤残鉴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若雇主未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及鉴定费用。若已购买足额保险,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员工或其亲属发起鉴定,需先垫付费用,后再从赔偿中索讨。
在现代社会,工伤事故频繁,经济损失赔偿成为焦点。进行伤残鉴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若雇主未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及鉴定费用。若已购买足额保险,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员工或其亲属发起鉴定,需先垫付费用,后再从赔偿中索讨。
交通损伤程度评定费应由申请方承担,预先垫付后按权责分配。其他实验和鉴定费用通常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担。因交通事故涉及多个法律规范,裁决结果可能不同。实践中,法庭通常不判定保险机构承担鉴定和诉讼费用,但个别案例中存在由保险企业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
伤残鉴定费用承担规则如下: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鉴定,费用由单位承担;若由员工个人提出,需先自行垫付。若鉴定结果为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费用由单位承担;若无单位支持,费用由个人承担。总之,费用承担视鉴定发起方和鉴定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