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是因为自身疾病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的,那么他/她将无需参与劳动能力鉴定;而倘若劳动者是因遭受外伤触发了工伤条件,则应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
尽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很重要的,这关系到以后的权益补偿。一般来说,伤者康复稳定后就可以去做鉴定了。从工伤认定通知下来的三年内,都可以申请鉴定。不过为了保证鉴定的准确性,避免出现不利后果,还是建议早点去做。具体的鉴定时机,要根据伤者的伤情来灵活决定。
工伤认定三年后,一般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不过,要是伤势还没稳定,或者治疗效果不好,可能就鉴定不了。鉴定费用一般是雇主和工伤保险基金一起出,不是个人出。具体怎么出,要看当地的法规和实际情况。
保险医药费。认定为工伤后未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医药费用应该由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等劳动者出院后再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副本、完整病历资料、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副本,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