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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出去的土地遇到拆迁了怎么赔偿

时间:2024.12.25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167人
律师解析: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通常来讲是由拆迁方来对土地以及位于其上的附着物等给予补偿。
就土地补偿这一块而言,是依据土地所具备的用途、产出的产值等诸多因素来明确补偿的标准。
比如说,如果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就会按照其每年的农作物产量、市场价格等进行综合考量来确定补偿金额;
若是商业用地,那又会根据其商业价值、周边地价等因素来确定。
而地上的附着物,像是建筑物,会按照其建筑的规模、材质、建造时间等方面来评估其实际价值,然后以此为依据进行补偿;
农作物等则会根据其品种、生长阶段、市场价格等进行评估补偿。
倘若在租赁合同当中没有清晰地约定拆迁补偿到底归属于谁,一般的情况是,土地补偿款会归属于土地的所有者,通常就是村集体;
然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则会归属于承租人
承租人可以主动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极力主张自己对于地上附着物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附着物的价值证明等。
与此同时,也可以和土地所有者展开协商,努力争取到一份合理的补偿份额。
总之,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争议,那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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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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