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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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未明确彩礼最高金额,数额多由双方家庭协商确定。但彩礼给付中,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不被法律认可,像以威胁、强迫等手段索要高额彩礼可能无效。此外,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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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它多为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属婚前赠与,按法律属一方个人财产。嫁妆方面,结婚登记前女方娘家赠予的通常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后赠予且明确给夫妻双方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判定彩礼和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给付时间、赠与方意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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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予,婚前给予且未明确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金条婚前赠予女方且无特殊约定,也属女方个人财产。若婚后对彩礼或金条归属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等使性质改变,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依证据和法律判别,要综合多种因素及约定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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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送礼物通常无需归还,从法律讲,婚内赠与完成后所有权转移至受赠方。但存在特殊情况,若礼物有特殊约定,如离婚时需归还,或属彩礼且符合法定返还情形(未办结婚登记、办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则可能需归还。总之,要依具体情况判断,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