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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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经济补偿金未按时给到劳动者手中,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额外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补偿金,逾期构成违约。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过程中要保留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据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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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辞退员工无需给予经济补偿,比如员工试用期内未达录用标准;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玩忽职守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但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时,需提供有力证据来证实这些情况确实存在,方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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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旨在让夫妻有更充足时间思考离婚事宜,周末作为法定期间不影响其正常执行。冷静期内夫妻应保持冷静,特殊情况可电话、短信联系,不得有实质性离婚行动。冷静期结束,双方仍坚持可办离婚;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这是法定程序,须严格遵守,以确保离婚决定慎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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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时若员工不愿前往新工作地点,不必主动提离职申请。因为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就变更工作地点等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应支付经济补偿后解除合同,主动辞职则无补偿,员工可协商让工厂依法处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