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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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拉货通常属违法行为,被发现可能面临两种处罚:轻者警告或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重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其设计用途主要为载人,擅自拉货改变使用性质,运输特殊物品处罚更严厉。不过,因生活需要临时搬运少量货物,可能酌情减轻或免罚。非营运车辆拉货有法律风险,应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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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纠纷解决方式多样。先与租车公司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析纠纷根源,争取和解。协商无果可向消协或行业协会投诉,借助其专业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向法院诉讼,要准备好租车合同等证据,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租车公司有欺诈等违法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应依具体情况选合适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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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间发生道路通行权纠纷,处理方式有:首先友好协商,心平气和沟通通行权归属及使用规范,防止矛盾扩大;协商无果可请居委会、村委会调解,它们熟悉情况能客观公正促成和解;若调解无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供土地使用证等关键证据及道路使用情况,法院将依法公正判定,要合法维权促邻里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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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后对方迟迟不过户,可依《民法典》处理。先写正式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并告知逾期后果。若对方仍拒绝,可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准备好购车合同等证据证明车辆已售。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还可向车管部门申请挂失车牌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