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当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首先,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并申请复议,需要注意时间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其次,如果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赔偿权益,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如果被告人对结果有意见,是可以依法申诉的,但申诉是有时限的。一般来说,被告人需要在收到认定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才提交,可能会因为时效问题,导致复核请求不被受理。所以,要是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不同看法,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别错过了时间。
故意伤害案中,鉴定伤势的时限没有明确的法定要求。一般来说,在病情稳定后,应尽快进行鉴定,因为伤势对定罪量刑有很大影响。过早鉴定可能会影响结论的准确性和案件的公正性。执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鉴定的时机,以确保结果能够准确反映伤势的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