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摔倒时,若其所遭受的伤害系由于自身对交通事故不需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导致,那么这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工伤。然而,倘若劳动者并未遭遇交通事故或者需要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相应地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申请的明确标准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致伤。任何因个人过失产生的伤害事故,如疏忽导致的创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因此无法申请工伤鉴定。
骑车上班摔伤通常不视为工伤,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履行职责时的暴力事件、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事故等。特殊情况包括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受伤、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等。工伤认定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或职工本人/亲友向社保部门申请,逾期可适当延长。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维权。
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现行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骑车伤残非工伤。纳入工伤需满足:1)受伤路为必要通勤径;2)事故由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引起;3)员工对事故责任不占主或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