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维护秩序至关重要,寻衅滋事可不是一般的犯罪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偶尔发生争执或者冲动一下,只要没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都不算是犯罪哦。判断一个人是否犯了寻衅滋事罪,得看他的恶意程度和行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呢。所以,大家要遵纪守法,不要随意寻衅滋事哦!
网络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中,有预谋地制造、散播虚假信息,以扰乱社会公众秩序,或者实施报复性恶意侮辱、肆意诋毁他人,且情节非常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这种犯罪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捏造事实并大范围传播谣言,从而引发社会大众的恐慌情绪;持续不断地对特定个人或群体进行恶意攻击,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和痛苦等等。
对比分析:聚众斗殴乃是指召集众多人员参与斗殴的犯罪行为,具体在客观层面则常常表现为源于某种特定原因,而使得行为者产生了认为对方侵害了自身正当权益,从而乃引发斗殴倾向。寻衅滋事罪,则是规定了以寻求刺激、追求快乐或者通过显示威力、发泄不满情绪为目的,实施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核心要素有三:一是无事生非、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二是持续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该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典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屡犯”,是指在两年内有三次或以上实施这类犯罪的情况。该罪名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多次无故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取豪夺他人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等恶劣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