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的话,打官司的时候开庭的时间可不是像上课那样固定。大概流程是从咱们把案子交给法院,法院那边受理开始,然后再把相关的文件,比如说诉讼书之类的,送到被告那里。被告看到这些东西以后,是有一段时间来准备自己的辩护词的。接下来,法院就会根据案件的数量,还有其他一些安排,来决定什么时候开庭。这个过程可能要一两个月,甚至更久。
要是被告接到法院发来的出庭通知,却毫无缘由地不来参加庭审,或者连招呼都没打就自己跑了,那么法院可是有权利直接做出缺席审判的。
你知道么,我们这边的法院审理这种民事纠纷,基本上都是提前三天就会告诉当事人还有其他相关的诉讼人员开庭的事情。也就是说,如果你遇到了那种欠了钱却不肯还的情况,然后这个案子已经正式开始打官司了的话,那么当你收到法院发来的开庭通知时,你是完全可以去参加那个开庭审理的。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文规定,如果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却没有理由地不来参加审判,或者还没得到法官同意就直接跑掉了,那么法官还是可以做出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哪怕被告没有出席庭审,只要他的行为符合规矩,法院就有权依据现有的证据和案件资料来审理这个案子,然后依法给出判决。
若被控者经由传票召唤,却未有充分理由而拒绝出席法庭审理,或是未经审判庭批准便擅自退庭,则法院有权做出缺席裁决处理。因此在涉及拖欠款项无法偿还之案件中,当原告提起诉讼之后,倘若被告未能出庭应诉,亦未能提出充足理由或未经审判庭批准便中途离场,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现有证据和案情对其作出缺席判决。由此可见,即使被告未亲身参与审判过程,法院依然能够根据所收集到的证据资料以及案件实际情况来制定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