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并非直接影响终局刑罚的长短,其性质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旨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未经监禁的环境中等待法庭审理的机会。而刑期的具体时长则需要依据最终的判决裁定,与犯罪嫌疑人在审判前是否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并无必然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79条明确规定,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于特定案件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取保候审。
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定罪并执行拘留在刑事拘留阶段时,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进度与具体情况。在满足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前提下,例如犯罪嫌疑人不会对社会产生强烈的安全威胁,亦或是可能面临拘役、管制或单项适用财产刑等较轻处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尽快为其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应禁止超出十二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内,嫌疑犯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及规定要求,以待相关案件进行更深入细致的依法审理工作。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依据案情需要,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有权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前来问询,且并无严格规定时限。这样做旨在保障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申请了取保候审的人员务必遵守相关法令,积极配合各方的调查工作。
在取保候审期间,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传唤并未设置特定天数上的限定,然而,传唤的时间需保持合理性,不可过度干扰到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生活。此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可根据需要随时传唤被取保候审人员以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关于具体的传唤时间则应当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