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无法将其直接转换为相应的刑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仅有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前的关押时长方能作为刑期予以抵扣。然而,取保候审属于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因此,在此期间内并未计入刑期之内。不过,倘若取保候审期间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实质性限制,例如实际拘留或者逮捕等情形,那么这部分时间便有可能被纳入刑期计算范围。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将取保候审制度确立为一项强制性司法措施,主要体现在犯罪嫌疑人在等候审判期间不必受到羁押的状态,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条件。相较于此,管制实则属于刑事制裁手段之一,二者性质存在本质差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取保候审阶段所历经的时间并不能够被视为刑期的年限予以扣除。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阶段是不会被计入刑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被拘禁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判决执行之前,他们所遭受的拘留或关押时间才可以作为刑期予以折抵。然而,由于取保候审并未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因此在这一阶段内并不计算为刑期。
取保候审本身并未直接与刑期相抵销。依据我国的国家立法,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意义在于允许犯罪嫌疑者在无需进行羁押或者逮捕的前提下,继续等候相关司法程序的处理和审理。然而,它并非是正式的服刑时期,因而无法直接用以减少最终裁定的刑期。倘若犯罪分子被判定应当接受刑法惩罚,那么,其刑期将自执行日开始计算。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通常并不会将其抵扣作为拘留期限的部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的司法程序,能够使刑事被告人在未受拘禁的前提下,静待进一步的庭审裁决,但是这种状态并不等同于已经扣除的刑期或者拘留期限。在现实当中,如果某些被告人在遭受拘留之后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方式,那么他们在此之前所服的拘留罪行,往往会被法院在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时酌情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