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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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期满遇拆迁,承租人一般能获补偿。若拆迁致厂房无法使用,承租人可就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向拆迁方求偿。具体补偿标准及能否获偿,依当地拆迁政策和租赁合同约定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需综合考量各因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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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六种情形下不得进行租赁活动:一是未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有安全风险;二是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限制权益,产权受限;三是违章建筑;四是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五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性质;六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出租人违规可能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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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租房中介违约,首先要留存相关证据如合同、违约通知等。接着与中介协商,明确违约情况与赔偿方案并保留沟通记录。协商无果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也可依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申请仲裁。若合同无仲裁约定或仲裁未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证据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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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东违约不再出租房屋时,租客有权主张违约赔偿。赔偿范畴包括提前终止协议带来的直接损失,如未使用的预支租金、寻找替代住房的额外支出等。若合同有合理违约金约定,租客可按约定索要;无约定则需提供证据索赔实际损失。租客还可解除合同要求退租金、押金及赔偿合理损失,要留存好相关证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