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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违约金一般怎么约定

时间:2024.11.22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1224人
律师解析:
在建设工程领域内,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通常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应当明确界定具体违约情况,例如发包人未能依照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或者承包商未能按照双方已签订的协议中所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施工等等。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或其计算方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和透明度。
我们允许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固定的违约金金额,同时,也可以选择根据特定的比例进行计算,例如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千分之一的比例收取未支付工程款项的违约金。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无论是过高还是过低的违约金设定都存在相应风险。
若违约金设定过高,有可能会被认为不公正并导致调整结果;
而过低的话,很可能不足以对受损方形成有效补偿。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人民法院往往会依据实际损失情况,结合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评估违约金的合理性。
总而言之,违约金的设定应该做到公平合理、具体明确,并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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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功律师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从事建筑行业十余年,擅长建筑工程案件,盐城首期刑辩班优秀学员,擅长刑事案件,以及婚姻,交通,民间借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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