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在通常情况下,驾驶员履行职务或遵照车主指令驾车导致他人死亡,车主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如果事故并非由车主的过错造成(车辆无异常情况),那么赔偿责任主要应由驾驶员承担,车主只需对自身的过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以确保责任划分合理公正。
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车主有过失,比如明知车辆有隐患还继续使用,或者让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那么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反,如果车主没有过失,比如不知道车辆有隐患,或者车辆是借给有驾驶证的人驾驶,那么一般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车主购买的保险,在符合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可能会提供理赔支持。
在涉及驾驶员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车主与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例如车辆没有技术缺陷、驾驶员证照齐全,且车主没有施加不当影响,那么通常情况下,车主不需要为受害者支付赔偿。当然,具体的法律后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以确保公正合理的裁决。
车主在司机肇事致人损害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车主与司机关系、车主对车辆状况的知悉程度等。车主可能因车辆故障出借、雇佣司机职务行为、司机故意或过失等情形而承担责任。在车辆租借、盗窃、抢劫等情况下,车主与相关人员可能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车主与司机的关系确定。
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失,可适当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无过错,其赔偿责任不超过整体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