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误工费支付的几种情况应支付误工补偿金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是当他人之权益受侵犯时,对其造成了人身伤害,对此产生的误工损失应予以赔偿;其次若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未能按照预期的要求履行义务,使得受害者或合同的另一方无法正常进行生产工作或者取得相应的报酬收入,那么对此类误工费用也应该进行承担。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比如无法展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比如经常缺勤、有重大过失,或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出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情况,那公司就能按照合法程序跟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给任何赔偿。另外,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为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公司也可以以此为由跟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而不按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包括: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2、婚、丧等事假工资;3、探亲假工资;4、停工期间的待遇。
雇主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后,如未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按双倍薪资支付至满一年。若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从违责日起,每月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符合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