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咨询该律师在租赁期内,房东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租户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这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租户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请求房东赔偿损失,因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
在租赁期内,房东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租户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这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租户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请求房东赔偿损失,因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
若房东违约,租赁协议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应遵守。如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申请增补;如高于实际损失,则可申请降低。若协议未规定违约金,赔偿责任依据房东违约导致的租户实际经济损失确定。
在司法拍卖已租赁房产时,若租赁关系在抵押前已存在,拍卖不影响租赁协议的法律效力。出租方需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租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租赁关系在抵押后建立,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无约束力。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需遵循租借合同,租房不影响房东处置权,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如出租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需按合同补偿。根据我国法规,房屋买卖不影响已存在的租赁关系,租赁物在租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