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二手车买卖不签署合同而直接进行过户,其法律效力如何二手车辆交易中,若未完成过户手续,协议生效所需满足的基本要素如下:首先,协议内容需经由双方自由表达、真诚协商后达成;其次,双方签字并加盖个人指纹,注明签约时间和期限;且必须确保签约过程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威胁。除此之外,汽车过户还须具备真实且合法的汽车所有权证明文件。该文件中的钢印编号、发动机号码以及登记日期等关键信息都应引起足够重视。
如果您所指的是经过合法程序缔结并签署的房产交易合同,那么在签署后即刻生效。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该合同尚未进行过户操作且所有权未能实际发生转移,因此在面对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时,此类合同可能无法产生对抗效力。此外,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以未遵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理由,请求法院判定该合同无效。
房屋未过户买卖协议有效,但是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以登记为有效要件。
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房地产过户。签署合同后未及时过户,购入方无房产所有权。尽管物权变更需登记,但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卖方欲反悔,可诉诸法院保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