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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有过户签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4.11.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72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而所签署的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的疑问,我们可参考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进行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尽管房屋交易合同在其订立之时便已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否完成了房地产产权的登记手续却并不对该合同的有效性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房屋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这就意味着原房主仍保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且无法有效地阻止他们再次行使处分权或因为其个人债务问题导致房屋遭到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况出现。
面对这种情况,买方可能会面临相当大的风险压力,例如卖方可能试图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或者因为卖方的债务问题导致房屋被法院冻结乃至最后被拍卖。
假如卖方坚决拒绝履行其过户房产的法定义务,那么买方便可以援引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条款,通过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强制卖方履行义务,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而言之,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我们应当尽可能地遵循合同中的约定,尽早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便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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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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