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派出所传唤最多扣留二十四个小时。通常情形下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在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留时,应积极配合,主动交代事实。拘留期限一般为十日,复杂案件可延长至十四日,重大嫌疑犯可延长至三十七日。侦查人员有权搜查嫌疑人及相关场所获取证据。对办案过程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并可申请赔偿。
在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者的通信设备会被暂时收缴并集中存放于拘留所,待拘留期满后方可归还。因此,一旦行政拘留期满,派出所无权继续滞留或扣押您的手机。这是保障被拘留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确保他们在拘留期间不会受到额外的限制和侵犯。所以,当您的行政拘留期限结束时,您可以放心取回自己的手机,无需担心派出所会对其进行滞留或扣押。
传唤和拘传一般不超过12小时,特殊或复杂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尽快询问查证,一般不超过8小时,复杂或可能行政拘留的案件不超过24小时。传唤主要针对无需逮捕或拘留的嫌疑人,警方可传唤至其家乡或住所附近地点讯问,并出示相关证件。
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扣押须遵循公平正义,不得随意查封、扣押影响基本生活的物品和财产,仅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场所、设备或财物。若已被其他国家公权力机构查封,不得二次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