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就是说,就算你闯红灯是你撞车的主要原因,但是汽车司机还是可能要给你赔钱的,具体赔多少要看实际情况和你俩谁更有错。不过,要是你电动车司机故意去撞人家汽车的话,那汽车一方就没义务要赔给您咯。
如何妥当处理因救护车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当救护车由于不当行驶闯入红灯区域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是救护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尽管特种车辆享有特定的通行便利,但是这并不代表它们可以对红绿灯相关法规置之不理。只有在确保持续保障道路安全的基础之上,特种车辆才能够合理地跨越红灯进行及时救援。
救护车是否在执行紧急任务,是判断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出于紧急救援需要闯红灯,救护车无需承担责任,由对方车辆赔偿损失。如果并非紧急任务,需根据双方行为和过失程度公平处理。如果救护车没有执行紧急任务却闯红灯,那它就应负全责。不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紧急情况下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视为合法权利,因此救护车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危害驾驶罪包含多种道路不当行为,如超速、酒驾、超载等。酒后驾车属危害驾驶罪,闯红灯引发事故是否构成此罪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因酒精等干扰且符合醉驾特征可能构成,反之若只是清醒时闯红灯则未必。实践中是否构成由公检法依事实证据判定,要综合多因素分析,若同时满足醉驾等其他构成要素则可能认定为危害驾驶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危害驾驶罪包含多种道路不当行为,如超速、酒驾、超载等。酒后驾车属危害驾驶罪,闯红灯引发事故是否构成此罪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因酒精等干扰且符合醉驾特征可能构成,反之若只是清醒时闯红灯则未必。实践中是否构成由公检法依事实证据判定,要综合多因素分析,若同时满足醉驾等其他构成要素则可能认定为危害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