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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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医美鉴定有几种途径: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可组织专家对医美纠纷中医疗行为过错等作初步判定,聚焦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问题;二是司法鉴定机构,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能对伤残等级等作专业鉴定,鉴定意见是法律程序重要证据;三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怀疑医美构成医疗事故时可申请其鉴定事故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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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服务中若因失误致病历记录错误,应立即联系医院关联部门,阐述错误环节要求更正。依据规定,医疗机构有保障病历真实准确的职责。为保护自身利益,要积累如诊断报告等证据。若院方拒绝改正或造成实质损失,可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损失严重涉及赔偿则可能需医疗鉴定,要尽早行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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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时,病历原件是重要依据,但非必需。一般鉴定机构更愿接收原件,因其能精准反映医疗过程。若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经合法程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也可能被采纳。提供的病历资料要完整、客观、真实,医疗机构若藏或拒提供相关病历致鉴定无法进行,可能被推断有过错,尽量提供原件可保障鉴定顺利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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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打官司步骤:先妥善保存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接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其指定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中专家依据相关标准判断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打官司时要明确诉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