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雇主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依法终止雇佣关系,需支付经济赔偿金,金额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计算,包括合理合并的前期工作经验。赔偿上限为12个月标准工资,即使员工服务不满7年,也需支付不超过7个月的补偿。特殊情况如超过12个月的声称工作年限,须依法和合同规定处理。
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此补偿金基于劳动者在企业的工作年数,每年相当于一个月薪酬,但上限为十二个月。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解除劳动合约时支付。
中国劳动法允许劳动者与雇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遵循"当事人意定自主原则",尊重双方意愿。劳动者主动提出时,雇主有权决定是否提供经济补偿。尽管劳动关系可能存在利益不对等,法律并不禁止或限制协商,反而倡导自由协商以平衡双方权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