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对于工伤认定超时的情况,通常不能直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必须在事故或职业病确诊后的一年内提交,否则可能会被拒绝。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延误,如不可抗力等,可以被视为时效中止,仍然有处理的可能性。
起诉流程:撰写诉状详述双方信息及诉求,携带诉状及证据至法院立案。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诉状等,向原告送达举证通知及被告答辩。确定开庭时间后,法院发传票,请按时到庭参与庭审。
工伤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者需先通过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争议应按调解仲裁法解决,未经仲裁不得诉讼,除非因医疗费用支付纠纷或法院验证有效的赔偿协议。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直接申请支付命令或执行程序,但前提是用人单位未履行协议。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诉讼以争取工伤待遇。在此情况下,首先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程序是劳动者获取工伤待遇的必要步骤,不可或缺。通过工伤认定,确认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劳动能力鉴定则评估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完成这些程序后,劳动者才能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保障。
遇到工伤赔偿纠纷,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先对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结果有异议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与用工方有争议,可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这些途径能帮助劳动者合理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