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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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诈骗在法律领域较棘手。网络主播与平台等确立劳动关系后,若以欺诈手段骗取工资等财物,可能构成劳动关系诈骗;若仅直播中有虚假宣传等不当行为,未涉劳动关系欺诈,宜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实际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疑惑最好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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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涉嫌诈骗时,应立即停止其直播以防更多人受损。受害者要妥善保存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关键证据。主播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受害者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会依法调查取证。此外,还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归还财物、赔偿损失。处理过程中,受害者需积极配合公安工作,如实提供信息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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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公司运营若有诈骗行为,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诈骗罪规定处置。量刑取决于诈骗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涉案财物会追缴退赔,相关责任人都受制裁,这维护公平正义与市场秩序,实际处理因案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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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运营诈骗属诈骗罪表现形式。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或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超五十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判刑不能仅依金额,要综合案件情节,其他从重或从轻情节也影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