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凡律师事务所
史廉政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自2022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职于浙江律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主要办理刑事、民事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等;在刑法、民法等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1417人阅读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有不同处理方式。对于存疑不起诉,若有新证据且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可要求检察院复议,未被采纳则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对于法定或酌定不起诉,需立即释放在押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按规定处理扣押、冻结财物。
1230人阅读
刑事案件通常过了法定追诉时限就不能再追责诉讼,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犯罪行为已被揭发,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理;或者法定追诉期内被害者控告且符合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却未立案等。此类情况下不受追诉期限严格限制。所以能否起诉,需结合实际案情深入分析判断。
1400人阅读
在标准司法程序中,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审判机构通常应立即审理并裁决。但遇案件核心事实不明、证据不足等特定情形,法院可能无法立即决断,此时有权补充侦察或延长审限,待问题解决后裁定。不过,若无合法理由不得无限期拖延作出生效裁判。总之,法庭应依法依规操作,据实际情况裁决,否则违反规定。
1271人阅读
对于法院传票若不予理睬,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当事人被通缉,但这是对司法程序的不尊重,且可能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若未能按时出庭又无法提供有效辩护,法院可能依据缺席事实宣判,而这样的结果极有可能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