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行政诉讼案件中的
证据保全期限,通常并无明确且固定的时间限制。
然而,在一般的实践操作中,证据保全策略往往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和司法需求来裁定实施,从而确保关键
证据具备充分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但是,假如证据保全行为有可能引发对涉案当事者合法权益产生严重影响,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守合理性、必要性以及适当性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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