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1473人阅读
离婚时,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为满足共同生活需求所负,如购房贷款、日常消费等,判断关键看用途。男方个人违法活动债务,女方无需偿还。离婚时可约定共同债务承担,但此约定仅内部有效,无法对抗第三方,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偿还,双方再按约定追偿,需依具体情况处理。
1711人阅读
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主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产生债务的消费凭证,如购物发票、医疗单据;一方事后追认债务的相关证据,如短信、邮件声明或书面签名。需注意,一方单独借款无相关证据证明用途的,通常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604人阅读
通常丈夫所欠信用卡债务,妻子一般无偿还义务,因信用卡债务多属个人债务。但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家庭日常消费)或共同经营活动(如共同投资项目),妻子可能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断关键在于债务用途,无法确定用途时按个人债务处理。有争议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认定解决。
1390人阅读
离婚时丈夫所欠银行债务的处理,需依据债务性质和用途判定。若为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属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也要连带清偿;若为丈夫个人债务,如用于个人投资、赌博等与家庭无关活动,则由丈夫个人承担,妻子无需负责。银行可能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另一方偿还后可向丈夫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