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雇主擅自对雇员进行降薪或岗位调动,违反劳动法,因这触犯劳动合同条款变更。调整需经充分协商并获双方书面同意。除非有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证据,否则单方变更无效。如员工反对,雇主须依法处理,可能涉及合法解职。
调岗降薪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值得深入探讨。劳动合同一旦依法确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约定履行。调岗降薪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合同。除非员工不胜任且培训无效,否则企业不得擅自调岗降薪。若员工有异议,可向劳动保障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服裁决可向法院起诉。企业应遵守法律,维护员工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用人单位如强制执行降职降薪的决策则构成了违法行为,若用人单位能够以劳动者实际情况符合其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降职降薪条件作为正当理由进行调整,那么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上就显然并不存在违法之处。请注意,降职与降薪皆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范畴,因此必须获得劳动者的充分同意方可继续实施。
降职降薪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未经员工同意,擅自降低薪酬违反劳动法规定,侵犯员工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公司未履行义务,员工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若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惩罚性赔偿。
降职却保留原薪调整工作岗位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建议先尝试与公司沟通协商。若无果,可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或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决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应经职代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并书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