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沁律师事务所
本人法律本科毕业,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执业13年,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等案件,有较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口碑,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领域有: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联系电话:177 7736 0457
咨询该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和执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涉案件持有肯定性的看法,即有足够证据表明他们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是需要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或者虽然其可能面临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惩罚,但通过提供取保候审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且不会产生太大的社会风险,那么就可以依法作出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
对于取保候审的监控与实施工作,主要由公安局全面承担。被采取此种措施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需接受公安机关严密的行为监管,以保证其严格按照取保条例规定行事,例如,必须遵守居住地的限制,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行踪等等。
在我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所谓的取保候审,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法律手段,用以防止尚未被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而逃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申请之后应于三日内进行决议;若对于变更强制措施持否定意见,则应向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阐明其所持的不同观点。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可超出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罪行不严重,而是因为涉案者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而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其他轻微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取保候审。不过,具体的强制措施还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决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押送讯问、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